您的位置是: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非学历考试 -> 非学历考试快讯 ->正文


 

发布日期:2007-11-6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项目介绍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全国书画学习者的技能培训与测评系统。举办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目的在于学习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书画艺术,通过科学、规范的培训与测评,推广先进的学习理念,逐步达到对书画艺术的初知、认知,提高学习者的书画艺术技能和审美水平。
考试特点
  重视基础,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培养兴趣,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系统训练,以发掘艺术潜质为重点;科学评价,以书画艺术规律为基准。
专家队伍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由欧阳中石(中央文史馆馆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冯远(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庞中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等著名书画艺术家、教育家组成,国内知名艺术院校及艺术教育机构为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拟定,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是培训、命题与测评的基本依据。
  考试大纲的制定既坚持严格的技术标准,又鼓励艺术表现和创造,力争做到书画艺术的传承性和创造性相互兼顾。
  在尊重书画艺术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运用教育测量理论对书画的技术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使测评更科学。
科目设置及证书
  共设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山水、国画花鸟、国画人物六个科目。首次开考的科目是书法和硬笔书法两个科目。证书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签发的写实性证书。
级别设置及描述

返回页首



一、书法
1、初级(一级、二级、三级)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摹能力。熟悉毛笔的使用方法,保持正确的写字姿势和执笔方法。通过对法帖的临摹,学习汉字的基本结构,初步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笔法,达到点画准确,结构比例得当的要求。

2、中级(四级、五级、六级)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创转换能力。通过临摹及初步的创作训练,逐步达到用笔熟练,点画精到,结构及章法完整合理的要求。

3、高级(七级、八级、九级)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创作能力。通过创作和临摹训练的相互结合,达到用笔熟练自然,点画灵动,结构及章法完整合理有变化,并能在传统的基础上具有个性表现。


返回页首


二、硬笔书法
1、初级(一级、二级、三级)

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基本技能。通过对汉字中独体字、合体字的对临、书写训练来把握汉字楷书字体的基本结构,达到结构平正、匀称,比例得当,通篇字的大小匀称、协调,同时掌握书法基本常识,并注重坐姿、笔姿的正确训练,养成正确、良好的书写习惯。

2、中级(四级、五级、六级)

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实用技能。在楷书训练的基础上,通过临摹,从行楷书逐步过渡到行书的用笔和结构训练,掌握行书、楷书两种实用字体,达到笔画形态美观,结构合理章法布局和谐、有节奏感。同时掌握书法基本常识。

3、高级(七级、八级、九级)

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创作水平。通过对历代经典书法作品的临摹,着重训练汉字的结构及作品章法。要求掌握两种以上的字体,达到笔画精到、行笔自然,结构精妙、合于法度,章法和谐、布局巧妙,同时掌握汉字、书法的基本常识和相关知识。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分基础理论知识、临写能力、创作能力等考核内容,注重测试考生的书画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教育部考试中心于每年12月公布下一年度的考试时间


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考生到武汉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培训点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报考。
  2. 报名要求:初次可任意选择级别报考,第二次根据第一次的结果进行申报。优秀者跨一级申报,合格者逐级申报,不合格者的申报不能超过原报考级别。


师资培训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是培训考试系统;师资培训是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培训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以先进的教学方法为手段,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在培训过程中培养学员的实际应用能力。培训目标了解并掌握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课程体系和总体规划;了解并掌握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教学理念;掌握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认证教师的教学方法,使教师能够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帮助考生获得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并达到考试大纲中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考试实施
  1.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性的组织与管理,省级承办机构负责地方性管理工作。
  2. 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
  3. 考官和培训教师均需经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并持证上岗。

考点由省级承办机构审批管理,原则上在现有县级以上考点中选择设立。由省级承办机构审批的考点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考点负责报名、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阅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结果的解释。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证书。
书画考试培训机构申办条件
  1. 具有当地教育行政机构签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相关社会力量办学资格认定;
  2. 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主管;
  3. 拥有该项目培训所要求的教室面积、人数、教学设备等;
  4. 有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有两名以上经考试中心认证的培训教师;
  5. 能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培训。

返回页首


培训机构认证登记程序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三份《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培训机构申报审批表》;

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按照培训机构条件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查;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对考查合格的单位,要求申请单位派培训教师两人参加由考试中心组织的教师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发放上岗证;(上岗证由考试中心统一印制);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将审批后的《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培训机构申报审批表》上报考试中心备案,待备案同意后,考试中心下发书画考试培训机构资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始准备考试培训工作。


返回页首


培训机构主要职责
  1. 根据培训要求配置相应的教学设备;
  2. 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项目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
  3.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考试项目的要求进行招生和招生宣传;
  4. 根据项目考试大纲进行培训;
  5. 培训机构有义务向考生介绍有关书画考试报名的相关情况;
  6. 填报各项报表资料,向承办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7. 遗留问题的汇总、上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经认证评估对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培训机构注销其认证登记,被注销的培训机构两年内不再认证登记
  1. 申报审批过程中有虚假情况的;
  2. 经批准后一年内不能开展培训工作的;
  3. 在招生宣传工作中有虚假欺骗行为的;
  4. 不能按照书画考试培训计划和要求进行培训的;
  5. 有违反国家及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规定行为的;
  6. 其它需注销情况。
咨询电话
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85326802